请问股东大会是否有权决定未预告的事项呢?
股东大会不可以对未预告事项作出决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股东大会不能对未预告事项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股东大会不能对未预告事项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请问股东大会是否有权决定未预告的事项
- 我想知道,如果有人挪用公款,会被定罪
- 我因为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可以申请
- 涉外房屋遗嘱继承纠纷诉讼期限多少年?
- 给我介绍了一份澳门工作,交了一万块钱
- 请问欺诈发行股票和债券罪的区别有哪些
- 如何判断故意杀人罪构成既遂,法律规定
- 现在判无期徒刑最少要坐多久
- 我车被撞了,对方全责,现在正在修理,
- 低保户主人还在世,能否更换低保户主?
- 农民工59岁在工地受伤九级伤,需赔偿多
- 未婚生育的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抚养权
- 请问宿迁区农村拆迁的标准是多少?
- 卖二手房按揭纠纷答辩状注意什么
- 法律援助的定义是什么,法律上应该如何
- 请问,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应该由谁来
- 保险利益的定义是什么?投保人可以对哪
- 请问企业借款担保无效会带来哪些法律责
- 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法律上有
- 请问离婚后财产转移给父母是否符合法律
- 网购买到次品,怎么办?
- 因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
- 多次犯电信诈骗的单位能否取保2万多元
- 昨天去烧烤店。喝了酒。然后我喝多了,
- 债务扣押财产纠纷的起诉程序是什么
- 多次涉嫌网贷诈骗犯9000可以取保候审吗?
-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诈骗金额20万元可判几
- 出售拆迁房屋协议纠纷答辩书如何写可以
- 医疗纠纷官司起诉状怎么写能立案
- 如何写出房屋分割协议纠纷的诉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