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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有什么?

admin 龙游律师 2024年03月08日
答:您好,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理的一种,行政处理行为还有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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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和处罚的区别在于: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
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处分的种类都有哪些: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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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纺织自觉守法。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法律依据: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已由环境保护部部常务会议于2009年2月20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学习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总结和交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水平。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在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信访等监督工作中,既要审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合理性。
对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显不当、显失公正或者其他不规范的情形,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要以积极的姿态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环境行政处罚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地在执行本意见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附件: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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