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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的情形都有哪些

admin 龙游律师 2024年04月26日
先诉抗辩权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行使,如债务人住所变更导致履行困难、债务人破产案件受理中止执行或保证人书面放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若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后履行方可拒绝其请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债务纠纷复杂化,影响债权人权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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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抗辩权行使受限时,操作方式因情况而异:1)债务人住所变更,可尝试公告送达或申请法院调查其新住所;2)债务人破产,应及时申报债权,参与破产分配;3)保证人放弃抗辩权,则可直接向其追索。不同情形下采取合适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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